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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嘉虹化工有限公司被罚24.125万元

来源:质观齐鲁 · 发布 2022-10-17 21:40:45 · 阅读 91

据淄环罚字〔2022〕第26-1号显示,2022年7月27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山东嘉虹化工有限公司开展专项执法帮扶,该公司酰氯二车间糠酰氯生产线正常生产中。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从2019年9月开始擅自用氯化亚砜代替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载明的三氯化磷,生产无磷糠酰氯,新增污染物二氧化硫,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动,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被淄博市生态环境局罚24.1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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